华北88家公司涉地下水污染 平均仅罚7万
中国电石网讯:
环保部通报今年进行的华北六省市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结果,受检查的2.6万多家公司中,55家公司存在利用渗井、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、坑塘排放、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。
环保部通报,环保部于今年2月下旬至3月,组织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山东、河南六省市的环保部门,以地下水水质异常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为重点地点,以废水排放量与理论产生量明显不一致、建有渗坑渗井或旱井的公司为重点目标,全面排查华北地区工业公司废水排放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。
在40天中,有出动执法人员超过7.5万人次,检查了涉水排污公司约2.6万家,共发现558件环保违法行为。根据环保部通报,目前各级环保部门对424家公司责令限期改正;对88家公司处以罚款,总额达613万余元;另有80家公司的违法问题已经立案,正在履行处罚程序。
据环保部通报,有55家公司存在利用渗井、渗坑或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、坑塘排放、输送或者存贮污水的违法问题,其中,天津5家、河北6家、山西1家、山东14家、河南29家。
环保部负责环境监察的官员表示,污染地下水是很严重的违法行为,但从未有公司或相关人士承担过刑事责任,而目前行政处罚的最高限额,也仅为50万元而已,违法成本过低,导致公司屡屡违法。
“88家公司罚了600多万,平均到每家公司只有七万左右。”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说,“但污染地下水造成的环境影响要大得多。”